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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01-31    

  各律师行业党组织、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全面做好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律师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初心、迎难而上,以担当精神和过硬作风,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应尽之责。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作为本所疫情防控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防控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要教育引导本所律师及员工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坚决履行好管理责任,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管理职责

  各律师行业党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上下齐心、协同配合,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好疫情联防联控措施。

  一要完善领导体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有力。为切实加强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律师行业党委成立全市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具体负责法律咨询、综合协调、舆情导控、督导检查、宣传等相关工作。各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各律师事务所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最大限度降低律师队伍健康风险。

  二要开展全面摸排,确保疫情排查工作全覆盖。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抓紧做好全体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特别是对近期有湖北省旅行史、与湖北省来烟台人员接触的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一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人,并按要求向属地相关部门如实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三要完善防控体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要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疫情信息通报制度,指导全体律师关注官方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发布行业风险提示,做好科学防范疫情各项工作。指导监督本所律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尽量采取分散办公、网络办公方式,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外出,非特殊情况不去人员聚集等高风险场所。要全面做好所内消毒措施和自身防控,严防疫情传播,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对疑似感染症状人员或确诊感染人员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相关部门和市律师协会,并采取严格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大。

  四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配合司法机关、办案机关和监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鉴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国务院已公布假期延期至2月2日,我市有关法院已陆续通知原定于2月2日前的案件延期开庭审理。要组织引导承办律师加强与司法机关、办案机关沟通联系,对人民法院因疫情防控原因通知延期开庭审理的,律师要予以充分理解支持;对需要申请延期开庭的,承办律师要及时与司法机关、办案机关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要理解和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监所的有关规定,会见前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高会见效率,尽可能减少会见频率,并向当事人或委托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支持配合监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发挥专业优势,传播行业正能量

  各律师事务所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教育广大律师不信谣、不传谣,不传播非官方的消息;组织律师通过微信、网络等渠道,宣传有关妨害预防、控制突发性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行为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对本次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研究,为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支持。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和工作宣传,及时、动态、立体宣传律师参与、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公益活动、社会捐赠等典型事迹,引导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共克时艰、齐心协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中共烟台市律师行业党委

  烟台市律师协会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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