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司法局、市局直属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和山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人员管理规则(试行)〉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对我市做好2017年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下简称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已办理实习备案和登记手续人员(未取得烟台市律协协会培训合格证人员都必须参加)。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5月23日-5月27日。5月23日上午9:00至11:30到烟台市东海宾馆大厅报到:下午14:00开始上课。
培训地点:烟台市东海宾馆。(莱山区观海路38号总台电话:6888460)
三、培训内容
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律师礼仪与执业形象、法律文书写作、律师业务基本技能等。
集中培训采取考试和日常考勤相结合的方式评定总成绩,缺勤分从总成绩中扣除。培训结束后组织闭卷考试,合格者颁发《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不合格者需补考,考试作弊者取消当次培训资格,并按《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考试作弊问题的处理意见》处理。
四、培训要求
1、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把培训要求传达每位参训人员,认真组织报名,务必于5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培训费用(包括讲课费、资料费、场地使用费等)150元,住宿和就餐(东海宾馆)培训人员自愿办理,协会不做统一要求。为了方便每位培训人员食宿,需要安排食宿的,报到时直接将费用交宾馆。
3、请参训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报到时领取学员证、缴纳培训费,领取培训课程表。考试时凭两证参加,证件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4、参加培训的学员,要珍惜集中培训的学习机会,服从教学管理,遵守培训纪律,确保培训的良好教学秩序和学习效果。
联系人:李文校 电话:6203069/18660559391
烟台市律师协会
2018年5月3日